日本国憲法  第2章 第9条

 

 

 

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,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、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 争端的手段。 

 

2 为达到前项目的,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, 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。